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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将“协同推进减污降碳”作为实现“双碳”目标的战略路径和关键抓手。将“污碳协同治理”功能融入《生态环境法典》“大气污染防治分编”,既是法典回应时代需求的体现,也是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化的内在要求。《生态环境法典(草案二次审议稿)》“大气污染防治分编”已初步明确“污碳协同治理”的立法理念,但在制度设计上仍存在重“减污”轻“降碳”的问题,需进一步完善。其制度设计应在规避温室气体法律定性争论的基础上,通过制度操作层面的协同设计,实现“减污”与“降碳”的功能性融合。具体实现路径为:在规划层面统一“污碳协同治理”目标,将温室气体减排目标纳入大气环境规划、化石燃料标准及重点区域大气联防体系中;以排污许可制度为核心,在管控对象、许可载明事项及数据监测的关键环节融入“降碳”功能;建立“污碳统一”监测体系,明确企业的温室气体监测义务并打通“污碳”数据共享平台。
Abstract:(1)“双碳”是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上提出的,力争于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愿景。
(2)生态系统治理理论是建立在将生态系统视为一个由要素及其要素间的能量流动、物质循环、信息传递构成的整体之上的,并不是各要素的简单叠加,而是在相互联系与相互作用的基础上形成的具有整体功能和作用的复杂系统,其整体性远大于诸要素之和,具有系统性、协同性与源头性。
(3)2019年10月3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中明确提出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并将其作为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
(4)2024年12月,我国向《联合国气候变化公约》秘书处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气候变化第四次两年更新报告》,载https://unfccc.int/sites/default/files/resource/%E4%B8%AD%E5%8D%8E%E4%BA%BA%E6%B0%91%E5%85%B1%E5%92%8C%E5%9B%BD%E6%B0%94%E5%80%99%E5%8F%98%E5%8C%96%E7%AC%AC%E5%9B%9B%E6%AC%A1%E4%B8%A4%E5%B9%B4%E6%9B%B4%E6%96%B0%E6%8A%A5%E5%91%8A.pdf,2025年8月27日访问。
(5)根据《新华词典》百科释义,“协同”一词来自古希腊语,或曰协和、同步、和谐、协调、协作、合作,是协同(Synergetics)的基本范畴。《说文》提到“协,众之同和也。同,合会也”。所谓协同,就是指协调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不同资源或者个体,协同一致地完成某一目标的过程或能力。而所有有助于协同的软件都可以称作协同软件。协同,按照康德关于范畴表中关于关系范畴的论述,协同是主动与受动之间的交互作用。
基本信息:
中图分类号:D922.68
引用信息:
[1]付昱祯.我国生态环境“污碳协同治理”法典表达的检视与完善——以《生态环境法典(草案二次审议稿)》“大气污染防治分编”为视角[J].公民与法(审判版),2025,No.754(12):29-36.
2025-12-05
2025-12-05